2021 年 10 月 15 日,柬埔寨頒布了新的投資立法,正式名稱為《柬埔寨王國投資法》(2021 年投資法),根據該國憲法規定緊急法律應立即生效,2021 年投資法於 2021 年 10 月 16 日生效,廢除其前身於 1994 年頒布並於 2003 年修訂的同名立法。

根據2015-2025 年柬埔寨工業​​發展政策建議政府重新審視監管環境以增強國家競爭力,調整新的投資獎勵標的及制度,以吸引柬埔寨人和外國人的更多投資,從而促進柬埔寨的社會經濟發展。同時也是COVID 後經濟復甦的重要措施之一。

特色1:擴大優先領域

新法對先前投資法制度的主要變化之一是擴大了有資格獲得投資和稅收優惠的優先領域的數量。這些優先領域在正式流程中稱為「合格投資項目」 (QIP)。除了既有的領域外,新的 QIP 領域是包括涉及創新或研發的高科技產業、提供高附加值、數位化的創新或高度競爭的新產業或製造業工業、醫療保健、農業、綠色和可再生能源、教育、環境保護以及政府認為具有社會經濟發展潛力的任何部門。這一新增內容將有助於改變柬埔寨的經濟從服裝和鞋類製造業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到技術和電子商務等更現代化的行業。

同時針對 QIP 認定框架還延伸設立 EQIP 及 GIP 領域。既有 QIP 分為三類:(i) 出口合格投資項目,(ii) 配套行業合格投資項目,以及 (iii) 面向國內的合格投資項目。而新設立的 EQIP,指以任何形式擴展 QIP(例如,對先前投資項目的新技術或基礎設施的升級)和 GIP 這種雖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因特殊原因認列的優惠條件的投資項目。

特色2:更優惠的投資勵措施

投資和稅收激勵框架根據新的投資法,主要分為三類:基本激勵、附加激勵和特殊激勵。對於基本激勵措施,合格投資者可以選擇:

  • 根據第一種選擇,投資者可能有權享受三至九年的所得稅豁免,具體取決於投資部門和活動。一旦該期限屆滿,投資者也有權在未來六年內以較低的稅率繳納所得稅。
  • 而第二種選擇將允許投資者在長達九年的時間內通過特殊折舊來抵消資本支出。

除上述優惠外,基本優惠還包括預付稅免徵、最低稅免徵、出口免徵稅等。此外,合格投資項目還可能有資格獲得額外的激勵措施,例如購買本地生產的生產材料免徵增值稅,以及從稅基中扣除 150% 的研究、創新、機器升級以服務生產線的費用。 ,以及為工人/僱員建造設施和提供福利。

根據新投資法,可以為任何有可能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部門和投資活動提供其他特定的激勵措施。不過,EQIP 的稅務優惠子法還未出爐。

特色3:數位化申請流程、大幅縮短申請程序

新投資法還將改進投資者申請合格投資項目的程序,並提供相應的投資和稅收優惠。它將申請處理時間從 31 個工作日減少到 20 個工作日,並通過採用由 CDC 協調的單一窗口在線服務,省去傳統紙本作業,使申請流程更加順暢。

特色4:投資保證和保護

同時,該法加強了國家此前對投資者的投資保障和保護,讓投資者有權因武裝衝突、內亂或緊急狀態造成的損失獲得賠償、補償或其他經濟補救措施。此外,新投資法還特別規定了國內外投資者之間的公平待遇(不過外國人或企業依然在土地持有權受到限制),防止國有化或徵用,禁止政府定價,外國投資者的自由匯兌和利潤匯回,以及保護投資者的知識產權。

總體而言,新版的投資法更歡迎有新領域的投資人加入柬埔寨,協助當地活絡經濟,並且協助當地產業升級。綜合柬埔寨在人口紅利及數位蛙跳的發展軌跡,在後疫情時代很快可以再次迎來柬埔寨重回高經濟成長的黃金時刻。

參考資料: